為了向大家提供高效、有序的光學顯微鏡實驗服務,本實驗室特制定如下光學顯微鏡實驗預約和使用規定。從 2009 年 3月 1 日開始實施。
一、收費標準(按小時計):
二、實驗預約:
采用紅筆預約和藍筆預約方法:
每天分為 上午 9:00-13:00,下午 1:00-6:00,晚上 6:00-10:00 三個時間區段(跨區段預約算2次實驗)。每個課題組只能為本課題組的實驗預約實驗,不可將本組的預約時間轉讓給別的課題組。預約時間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,整點開始,整點結束。
紅筆預約:具有高優先權。每個課題組每周每臺儀器的紅筆預約不得超過 2 次。紅筆預約可以取消蘭筆預約。紅筆預約取消藍筆預約需提前2天通知本實驗室工作人員(未通知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紅筆取消是無效的),由本實驗室工作人員通知被取消實驗的課題組。
藍筆登記:優先權較低,可以被紅筆預約取消。必須在本課題組的紅筆預約次數用完的情況下,才能使用蘭筆預約,否則蘭筆預約將被視為無效預約。每個課題組每周每臺設備的藍筆預約不得超過 8次。
取消預約的實驗:必須至少提前 1 天通知本實驗室工作人員,否則按預約時間收費。每周每個課題組最多只能取消2次實驗。
臨時插入實驗:請與本實驗室工作人員聯系,我們會視情況為您安排實驗。
三、儀器使用規定:
2.實驗預約:每天分為 上午 9:00-13:00,下午 1:00-6:00,晚上 6:00-10:00 三個時間段。請認真填寫實驗預約表格,并注明所屬的研究組及聯系電話。最多可以提前1周預約實驗。
3.物鏡預約:ZEISS正置顯微鏡和倒置顯微鏡的部分物鏡是共用的,如:Plan-APO 20x/0.75, Plan-APO 63x/1.4, Plan-APO 100x/1.4和Olympus 40x空氣鏡等。有需要使用以上物鏡的,請事先告知實驗室工作人員,確定沒有物鏡沖突后請在預約本上寫明所要使用的物鏡。
4.實驗開始:請準時進行實驗,以免儀器空開。誰預約誰實驗,調換實驗者請事先通知本實驗室工作人員。征得本實驗室工作人員同意后再開始實驗。
5.實驗中:多人共同實驗請不要超過 2 人。無關人員請不要私自進入實驗室。激光器的打開和關閉、物鏡的安裝和更換、室內通風及溫度控制等必須由本實驗室工作人員完成。在實驗中如儀器出現問題,請向本室工作人員報告,嚴禁擅自處理或隱瞞。
6.實驗結束:請通知本實驗室工作人員實驗結束,填寫實驗登記并簽字。清理自帶的灌流系統、加熱系統及其它的儀器設備等。物鏡的拆卸和清理、激光器的打開和關閉等操作都應由本室工作人員完成。
7.數據考貝:請在實驗結束后立即考貝自己的實驗數據。考貝數據應在本實驗室的工作人員的指導下進行。未經本室工作人員同意,請不要私自使用工作電腦的軟驅、光驅、光驅刻錄機、USB外插設備。因為電腦存儲空間有限,我們會定期直接刪除數據。實驗數據的安全由實驗者本人負責,請及時備份自己的實驗數據。
四.違規懲治:
光學成像實驗室
2009-2-28